第1节
不会忘记,再说,和杨语还是三年的高中同学,怎么可能说忘就忘。
他不喜欢和杨语再扯这些闲话了,转身要走。
杨语这时候赶紧用一个话题吸引了他的注意力,“我们准备办一个十周年的高中同学聚会,还想请庄籍来参加,夏榛,你要不要来。”
杨语既然是做记者的,还是有些眼力介儿,知道夏榛根本就不在乎他这种小虾米一样的人,但他在高中时同庄籍好得像连体婴儿,但据说后来两人关系也淡了,只是,杨语此时也只能拿出庄籍来吸引夏榛,以此来和夏榛建立更多的联系。
他说那话,只是一种试探,没想到要走的夏榛真的上钩了,他停了下来,问道,“同学会啊。”
杨语本来只是一说,根本就没那回事,既然夏榛感兴趣了,他也就赶紧若有其事地说,“是啊。你看,我们高中毕业正好十年,办个同学会也正好。已经联系了好几个人了,也会联系庄籍来参加。”
夏榛道,“哦。要是定下了时间,联系我吧。我有时间会去参加的。十年,居然十年了。”
他挺感叹的样子。
杨语笑着说,“怎么不是呢,一下子就十年了。以前庄籍就说要学表演,现在也成大腕儿了。”
杨语说得感叹又亲切,夏榛对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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