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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兵制改革2

,选取精壮者,编练成半军性质的军队,称为团练,是在大汉的军事体系中重新规划出一股力量,这股力量,将填补国防戍防上的空缺。
    根据枢密院提出的要求,地方上的团练兵每年当保持至少两百天的训练,并要承担维护治安的职责,且异地服役。边境上的团练,则以三年为期,三年期满,再调回原籍,年龄限制,也放宽到四十岁。
    最为关键的是,这些团练兵除了战争抑或执行剿匪戡乱等特殊任务时,是不给军饷的,取而代之的,是朝廷免除这些团练家中丁税、两税以及每户每年两人的劳役。
    而朝廷养这些团练兵的正常支出,只有日常的训练、被服、军械、给养,装备上的要求也要低上一等,这样的待遇,与朝廷那些在籍正兵相比,可谓低廉了。当然,伤亡抚恤也是要给的,同样要次于在籍官兵。
    对团练兵的建设,也是朝廷对兵制改革中,实行的最为重要也最根本的举措,而那节省的军费,也就是从中的而来。
    毫无疑问,团练兵比起朝廷正兵,是要弱上不止一筹的,裁兵的影响也不是靠区区团练兵就能弥补的,大汉的国防实力会有大幅度的下降。
    但是,在基本保障国防的基础上,能达到维持一个正常军费开支的目的,同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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