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章 开滦矿权
回开平。
开平煤矿事件实际上是一种诈骗行为,当然其中也包括中国相关官员的失误和渎职。
张翼在伦敦起诉多次,列强的法院如何会为一个弱国主持公道?正如国弱无外交,张翼在伦敦的所有努力,都以无结果而告终。
袁世凯又于一九零六年命周学熙创办滦州煤矿,用实力进行抵制,试图达到以滦收开的目的。
一九零七年三月,由周学熙发起成立"北洋滦州矿务有限公司",一九零八年增股并改称"北洋滦州官矿有限公司"。滦州矿初定资本二百万两,主要股东包括袁克定、周学熙、龚仙舟、李士伟、李颂臣、陈一甫等人。这些大股东参与了前期的筹建工作。
滦州煤矿开工后生产发展迅速,一九零八年出煤一点二万余吨,到一九零九年已经达到三十五点七万余吨。而到一九一一年输往天津的煤竟达到九十八万吨之多。
这期间周学熙、李希明、李士伟等一起到英国伦敦参与了与开平公司代表那森的谈判。但是最后由于抵不住开平的跌价倾销压力,被迫让步,同意和开平联合经营,成立开滦矿务局,至此由"以滦收开"演变成为“滦开合作"。
一九一二年民国元年,袁世凯就任大总统,批准滦州、开平两个煤矿合并,成立中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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