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93 格洛克
而且,1911实在太成功了,以至于米国军队用了几十年都舍不得换。
至于专利保护期早过了20年的问题,对资本家来说根本不叫事。
每次升级,就意味着可以用新专利来限制对手。
而顾客面对改进型和其他公司生产的旧型号,肯定会首选改进型。
当然,不是说格洛克就一定比1911好,但米国警察等执法人员需要面对罪犯越来越强的火力时,17发子弹就显得更能让人安心。
而且随着莫桑比克战术射击模式的流行,先打躯体两枪,再打脑袋等致命点的方式, 实战中确实远比一枪毙命更有效。
所以说, 不是1911不好,而是它已经不适应米国新形势下的市场。
否则1911也不会在特种部队和精锐部队中,一直还是首选。
但这种选择是拥有长枪的情况下,作为枪法极好的精锐手里的辅助武器。
侧面也证明这种武器跟不上时代了。
很清楚这点的本尼·罗德里, 看到试枪员拿出个30发子弹的长弹夹, 砰砰砰的一顿射击。
然后再次让人目瞪口呆的,拿出50发弹鼓, 像冲锋枪一样, 哒哒哒的直接把5米靶子打成筛子后,不由更加沮丧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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