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章 村子
,真地能杀人。
中国古代社会,赋税一般不重。从三十税一,到十税一,土地税说起来并不多。但土地税之外,一是杂税,没个准数。不但各时不同,各地也不同。最严重的就是徭役了。由于没有统一标准,一旦兴役会给农民带来巨大的灾难。北宋中前期的里正衙前役,经常搞得百姓家破人亡。王安石变法,改里正衙前为募役制,才改变了这种局面。
崔植道:“此事知州也说了。村中每个男丁,每年五十个工。除此之外,不得征召百姓,征召百姓必按市价算钱。五十个工,不算是重役了。”
每一个工,就是一个壮丁做一天活的工作量,如此计量此时流行。也就是说,村中百姓,每年要给官府做五十天的工。至于做什么,到时再说。
黄同元道:“虽然只是五十个工,时间不同,对我们百姓可不一样。农忙时节,抽出去做工,可就影响收成。若只是在农闲时,便就没有大碍。”
崔植道:“你说的什么话?你们是替村里种二十亩地,一起种,一起收。农忙时去做工,村里的地怎么办?你们放心,必然是农闲时去做工。”
众人一起议论纷纷,一时间都拿不定主意,不知这役是轻是重。
徭役千百年来都是农民的沉重负担,不下于赋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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